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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说明
文章作者: 暂无 信息来源:学生处访问数: 发布时间:2010年01月29日
 

保险说明
一、保险范围:学生意外伤害或者住院治疗均可。
 例如:1.骑车摔伤,属意外伤害,虽没有住院,可以理赔。
       2.感冒肺炎,不属于意外伤害,但是如果住院、有住院手续就可理赔;没有住院(如挂床)就不行。
二、注意事项:
       1.如果住院,家长须在住院当日起3日内打报案电话5216170。
       2.治疗过程中家长需先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,治疗结束后,保留收费发票。
三、理赔程序:
1、如果住院,必须在3天内拨打报案电话5216170
2、治疗结束后,家长携带保单(已发到学生手中,请家长保存好)、病历本、医院正规发票、每日一清药单(住院治疗的需要带)、出入院记录(住院治疗的需要带)、学生户籍证明复印件、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工农建任一银行卡或折(结算类)复印件去人寿保险公司。
    3、人寿保险公司地址海滨中路19A(抱海)交警一大队北,新中国人民银行对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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