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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第一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
文章作者: 暂无 信息来源:学生处访问数: 发布时间:2010年01月29日
 

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,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,健康地成长,积极配合威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威海的决定,为创建“平安学校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规定和要求,特拟定本责任书。
一、学校方面
1、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完善的安全工作制度,强化工作责任的落实。
2、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教给学生必要的安全知识,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,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。
3、学校应结合校内的实际情况,拟定出安全防范条例,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,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。
4、学校应给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,及时采取措施,排除安全隐患。
5、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保护措施。上体育课,课前做好充分的保护准备,按运动规则严格要求学生,活动时一定要有体育老师的指导和保护,对不按运动规则进行活动的学生,要严肃批评教育,及时纠正。
6、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的学生,应及时送医务室或医院诊断治疗,并及时通知家长。
7、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
8、任何教职工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。已经批准的学生校外集体活动,必须由教职工带队,并做好必备的安全教育。
9、对于未按时到校的学生,班主任要向学校报告,及时与家长联系,查明原因。
10、学校对违反安全条例的学生,应及时与家长联系,共同配合教育学生。
11、学校对不听教育,违反安全条例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,对严重违反者要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
12、实验教师应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实验操作要求,教育学生按要求正确操作。
13、如出现特殊疫情(如SARS等),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,确保安全与健康。
二、学生方面
1、学生应服从学校管理,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条例,不得违反。
2、学生应认真学习安全知识,接受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,学会自己保护自己。
3、学生不得支持和怂恿他人进行危险、不安全的活动,凡违反者要承担责任,必要是送交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4、学生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反映报告,知情隐瞒不报,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5、学生应遵守校纪,凡不遵守纪律,不服从管理而发生安全事故,责任自负。
6、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。
7、学生在离校时间内,家长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,学生的安全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。
三、家长方面
1、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,并教给子女必要的安全知识。
2、家长应了解我校《威海一中学生安全管理条例》及《学生手册》的内容,并督促子女遵守条例。
3、家长应积极主动与学校配合,及时真实地向老师介绍子女的情况,以便有效地教育学生。
4、凡学生违纪发生安全事故,家长与学校本着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等法规条例办理后续事宜。
本协议有效期从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至该学年结束时止。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。
威海市第一中学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家长:
班主任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:
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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