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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育龄妇女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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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admin 来源:互联网络 时间:2005-4-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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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龄妇女(新婚至49岁女性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须在当月内到医务室找徐校医办理有关手续。
一、新婚的填写“登记日期、双方身份证号、户口所在地”
二、始孕的填写“男女双方出生年月、始孕日期”
三、办准生证:
1、带俩人合影照片一张,户口本、结婚证原件。
2、每周五上午到毕家疃计划生育服务站学习。
3、带合格证到医务室领准生证。
四、生小孩的填写“孩子出生年月、孩次、性别”
五、新调入的填写“男女双方出生年月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身份证号、计划生育管理交接通知单”
二○○五年四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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