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 |
| “红五月”歌咏比赛通知2 |
 |
| 作者:admin 来源:本网 时间:2004-6-17 9:57:13 |
|
请选择
【 大 中 小】字
|
| |
|
威海一中“红五月”歌咏比赛评分标准:
1.进出场迅速、整齐、有序。
2.服装整齐、统一,队形整齐,有创意。
3.歌曲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,反映时代风貌。
4.歌声嘹亮、优美,音调、节拍把握准确。
5.指挥正确、协调、有力,朗诵吐字清晰,富有感情。
6.人数齐全,每少两人扣0.5分,扣完为止。
7.精神饱满,表情丰富自然。
附一:评委打分表
附2:奖项设置
歌咏比赛整体优秀奖,分1,2,3,4,5(奖状书写:歌咏比赛第 名)
最佳指挥奖(个人奖),两名。根据指挥的水平进行评比
最佳造型奖,两名。根据服装,队形和精神风貌进行评比
最佳组织奖,两名。根据出场秩序,场下秩序,班主任参与程度,乐队准备等进行评奖。
班级可以重复获奖。
|
|
| |
|
| |
|
|